保護好金融消費者“錢袋子”
穩(wěn)賺不賠、保本保息、專家內幕……這些聽起來極具誘惑力的金融產品往往是犯罪分子為實施詐騙拋出的“誘餌”。近年來,金融投資詐騙案件頻頻發(fā)生,不僅給社會公眾造成財產損失,而且對金融管理秩序帶來嚴重破壞。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防范金融投資詐騙典型案例,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識別防范能力,更好守護金融消費者的“錢袋子”。
金融投資騙局花樣不斷翻新,但套路基本相同,其本質都是將傳統(tǒng)詐騙犯罪包裝在各種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金融平臺之下,并借助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網絡媒介的放大效應,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金融詐騙。
網絡騙局套路相似,卻總是屢屢得逞。究其原因,關鍵在于犯罪分子抓住了投資者獲利心切的心理特點。一方面,通過編造“高大上”的投資名目,利用復雜的交易結構和金融工具,讓投資者難以理解和評估風險;另一方面,刻意編造周邊人員普遍獲利的假象,烘托“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的氛圍,催促投資者匆忙決策,不給其充分考慮的時間。加上部分投資者金融知識欠缺、投資風險意識淡薄,在高回報的持續(xù)誘惑下,一步步落入了犯罪分子的圈套。
防范金融投資詐騙,首先投資者需主動維護自身合法利益。投資者應充分了解相關政策法規(guī),特別是要持續(xù)關注投資門檻、風險等級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對投資項目的合規(guī)性評估,從源頭上降低投資風險。同時,投資者應加強金融知識學習,投資前對投資方的背景、資質、信譽等進行充分調查核實,不盲目相信他人的營銷推介,確保項目真實可靠。最重要的是,投資者要堅持理性投資,警惕過高收益承諾。須知合理且穩(wěn)定的收益是符合常理的,過高的收益很可能存在無法贖回或價值暴跌等潛在風險。只有擦亮眼睛,不被“高收益”所惑,才能讓詐騙犯罪分子沒有可乘之機。
金融消費者投資理財需求與日俱增,面對投資理財領域出現的新型陷阱,還需要全社會共同行動起來。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發(fā)揮聯動優(yōu)勢,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揭穿金融詐騙的面具,加強金融知識宣教,提升消費者的金融素養(yǎng),筑牢預防性保護“防線”。銀行、保險、電信、第三方支付平臺等作為金融投資的重要參與者,也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制定和完善金融詐騙應急預案,通過智能化風控、全流程資管、大數據分析等手段,為金融投資者營造更安全的交易環(huán)境。監(jiān)管部門也要強化對違法行為的精準打擊,加大以案釋法力度,震懾犯罪分子,讓金融消費者的“錢袋子”得到更好保護。 (經濟日報 康瓊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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